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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條例 研加類似國安法細則 23條立法最佳時機 鄧炳強:擬涵蓋間諜行為

發佈時間: 2021/09/27

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,正研究為《基本法》第23條立法,形容現為最適當時機,並計劃涵蓋間諜行為等;又將研修改《社團條例》,加入類似《香港國安法》實施細則。至於市民曾出席六四晚會是否違法,他指須視具體情況,純出席應無問題。

鄧炳強出席電視節目時形容,現時是最適當時機為23條立法,而2003年的立法建議已不足以應對近年情況,需草擬新法例,以有效應對過往兩年發生的事件,正研究藉23條立法,填補現時國安法未涵蓋之處,包括防範間諜行為。

反修例期間 多國家級組織行為

鄧舉例指,反修例期間存在很多「國家級組織行為」,如派發物資,包括有示威者頭盔更勝於警方所用產品,且屬有組織性地免費派發,並在多個港鐵站設有免費單程車票派發、以及提供白色衣服以供更換等。

過去數月,有團體代表涉違國安法被捕,多個團體解散,鄧形容近期行動是針對「大老虎」,現時社會雖相對平靜,但不能掉以輕心,將研修改《社團條例》,考慮加入類似國安法的實施細則,如要求社團提供更多資料等。

支聯會被指違國安法,被問到是否不能再悼六四,鄧炳強表示,一定要視乎個別情況,如有否危害國安或為外國服務等,他強調法例保障市民集會及表達意見權利,可以反對政府、但不可「反動」,作顛覆政府或政權行為,如純粹出席活動,他看不到有何問題。

另警方早前拘捕賢學思政成員,指其曾呼籲勿用「安心出行」或填假資料,鄧指警方已列多個例子,相信是數件事加起來共同證明組織有意圖顛覆國家。